拿到受理通知書后是否可以使用商標?NEW
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要按未注冊商標使用。受理通知書并不表明所申請商標已獲準注冊,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屬于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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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標多類的商標,可以單獨轉讓一個類別嗎?可以分割成幾 個單獨的商標注冊證嗎?NEW
一標多類商標無法單獨轉讓,且無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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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公告期多長時間呢?NEW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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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同日申請提供使用證據說明,會影響申請商標直接無效嗎?NEW
答: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是為了在同日申請商標中分出先后的申請順序,使用時間在先的享有在先申請權利,如雙方均為提供使用證據,則進入協商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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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NEW
答:委托書、營業執照一式2份,使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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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申請使用證據提供有期限嗎?NEW
答:有,30日內提供(從收到“商標注冊同日申請補送使用證據通知書”郵戳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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